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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遴選公告 本系現任系主任將於98年7月31日任滿,依本系系主任遴選要點,應於現任系主任任期屆滿前三個月,成立系主任遴選委員會,遴薦合格人選。 本會訂於98年5月下旬,舉辦系主任候選人系務發展理念座談會,並進行投票事宜。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遴選公告 |
公告日期:2009/04/21 公告單位:傳播學院 - 廣播電視學系 |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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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遴選公告 一、本系現任系主任將於98年7月31日任滿,依本系系主任遴選要點,應於現任系主任任期屆滿前三個月,成立系主任遴選委員會,遴薦合格人選,陳請院長轉陳校長聘兼之。 二、茲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遴選要點』公開徵求系主任候選人。 三、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遴選要點』第九條規定,本系系主任應具備下列之資格: (一)具有教育部審定副教授以上資格,並在本系任教三年以上者。 (二)具有傑出之學術成就,且專長與本系教學領域相符者。 (三)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決心者。 四、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遴選要點』第十條規定,若系主任候選人為校外專家學者或本校他系(所、中心)專任教師、外國籍專任教師,須依本校教師聘任規定辦理: (一)校外學者:應依本校教師聘任規定辦理聘任,或依教育部訂頒之教師借調處理原則規定辦理借調。 (二)本校他系(所、中心)專任教師:應辦理本校系際間之借調。 (三)外國籍專任教師:須符合國籍法第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如經遴選為系主任,應於聘任前報送教育部核准。 五、歡迎具有候選人資格之各界先進踴躍申請或推薦候選人。 候選人推薦方式:(一)經由本系專任教師或校友推薦。 (二)經由外系(校)教師推薦。 六、請將申請或推薦表格及相關資料,於98年5月4日(一)前送達本系,並完成候選人登記。(相關表格請由網路下載或向本校廣播電視學系辦公室索取) 七、本會訂於98年5月下旬,舉辦系主任候選人系務發展理念座談會,並進行投票事宜。 連絡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吳典螢助教 電話:(02)22722181*2232 傳真:(02)29601966 電子郵件:point2@ntua.edu.tw 網址:www.ntua.edu.tw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敬啟 中華民國98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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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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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
附件三 |
附件四 |
附件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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