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98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選課 公告

 

 

    網路預選及加退選時程如下:

     

      

開放填寫課程學習反應問卷 

98.06.01(一)下午2

同學若能先填畢問卷,預選時就能更快進行選課!

開課課表查詢

98.06.01(一)下午2

網路預選

98.06.08(一)下午2點 ~ 98.06.15(一)晚上830

選課(預選)結果查詢

98.09.07(二)上午10(可自行列印存查)

網路加退選(選課結果查詢及選課確認)

98.09.14(一)下午2點 ~ 98.09.21(一)晚上830

1.請於加退選時間截止前上網確認選課結果,並按「確認」鍵送出。

2.逾期未送出確認結果者,教務處將依系統記載作為你個人選課結果,且將依此計算學期成績。

3.任何選課問題請於加退選時間截止前洽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辦理。

**選課未達最低應修習學分數或已註冊未選課,經公告通知選課,仍未於98.09.30完成選課手續者,應即令辦理休學。

 

   選課登錄路徑:台藝大首頁→e化入口→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網址:http://uaap.ntua.edu.tw/ntua/

 

注意:

*預選結束後,請同學逕行於公告之時間上網查詢預選結果可自行列印存查。

*以學分費繳費同學,註冊繳費單所列學分費將以預選課程時數總合為出單依據。

*以上選課作業時程請同學務必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完畢,各項規定之時程將不再另行通知。

*為免影響自身之選課權益,請同學注意選課相關作業規定及辦理時間。

 

相關連結:

l選課規定與事項

l

l各學制學生期至學分數學分數

l如何修通識課(日間部)(進班、在班)

l節次

l各研究開放大學部之選條件

l跨學制規定

l大學部學研究所程相關

l選課

選課過程中若有任何問題,可與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聯絡 

地點:行政大樓二樓

電話:2272-2181 轉美術學院1111  設計學院1112  傳播學院1113  表演學院1114  人文學院1115

 

一、各學制學生每學期至少應修習學分數如下:

(學士班)

      

     

下限

上限

備註

日間部

進修學士班

 ~三年級

16

不限

不含學程、校際選課學分

四年級

10

不限

二年制在職班

 ~二年級

15

不限

不含學程、校際選課學分

 

(碩士班)

      

     

下限

上限

備註

日間部碩士班

藝教所

一年級

6

不限

不含大學部、學程、

校際選課學分

二年級

3

(不含碩士論文及創作)

不限

其他

一年級

9

不限

二年級

3

(不含碩士論文及創作)

不限

在職

碩士班

視傳系

一年級

9

不限

不含大學部、學程、

校際選課學分

二、三年級

3

(不含碩士論文及創作)

不限

造形所

一年級

9

不限

二年級

3

不限

三年級

2

(不含碩士論文及創作)

不限

其他

修業年限

二年

一年級

9

不限

二年級

3

(不含碩士論文及創作)

不限

修業年限

三年

一年級

5

不限

二、三年級

3

(不含碩士論文及創作)

不限

      

     

下限

上限

備註

博士班

一年級

6

不限

不含學程、校際選課學分

二、三年級

3

(不含碩士論文及創作)

不限

 

二、上課節次時間表

節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A

B

C

D

時間

08:10

09:00

09:10

10:00

10:10

11:00

11:10

12:00

12:10

13:00

13:10

14:00

14:10

15:00

15:10

16:00

16:10

17:00

17:10

18:00

18:30

19:20

19:25

20:15

20:25

21:15

21:20

22:10

 

三、選課規定與注意事項

選課規定

一、同一上課時間,不得修習二科以上之科目,違者各該科成績均以零分計算。

二、重複修習已及格之科目,其學分及成績均不算;但因轉系,或修讀教育學程、輔系、雙主修確需重覆修習,經系主任認定者,不在此限。

三、學生選課應按年循序就該系規定科目表修習,以修習本系本班為原則。科目內容有先後修習次序,不得顛倒修習,違者該科目學分及成績均不計

四、全學年科目(含必修及選修),上學期未修習者,下學期不得修習,違者該科目學分及成績均不計。上學期成績不及格之科目且成績未達50分以上者,不得續修該科目下學期學分。全學年選修科目上學期已修習及格,下學期因故未續修者,其上學期學分不計;須上、下學期皆修習及格者,畢業學分方得採計。

五、連續課程之科目(含必修及選修),前學期未修習者,次學期不得修習,違者該科目學分及成績均不計。前學期成績不及格之科目且成績未達50分以上者,不得續修該科目次學期學分,但內容無連續性之科目,經該系(所)認定者,不在此限。

六、 除下列情形外,不同學制課程不能互選:(依「跨學制選課)

(1)碩士班生須至學士班補修專業基礎課程者。

(2)學士班學生可依「大學部學生修習研究所課程相關規定」,申請選修各研究所開放之課程。

(3)日間部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須重()修學分,經申請核可者。

(4)輔系或雙主修課程有衝堂者,如他學制該課程有缺額時得辦理跨學制選課。

每學期跨學制選修課程之學分數不得超過該學期本學制總修習學分數之三分之一;跨學制選修課程均應按上課時數繳費。

(大學部學生依所修習學制之收費標準,研究生依所屬學制之收費標準,但研究生至大學部修習學分時,依大學部之收費標準。)

七、加退選科目應於規定期間內辦理,逾期不予受理。加選科目而未完成加選手續者,視同未加選,其學分與成績均不計;退選科目而未完成退選手續者,以未退選論。

八、本校學生得選修他校課程,並依「校際選課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

選課注意事項

一、學生選課分「選課」、「加退選」二階段,皆採「網路選課」方式依學校規定期限內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選課前務必參閱各系所中心所訂之「科目學分表」、同學個人之歷年成績表及相關資料後辦理。(個人入學年度不同,適用各系所中心之必修科目學分表亦不同)

三、各班之必修課程〈選擇性之必修課程除外〉已轉入同學之選課資料中,請詳加核對後再進行選課作業。

四、有人數限制之課程,於預選階段均接受加選登記,最後由系統一次處理亂數抽選。加退選採「線上即時作業處理」,如有人數限制之課程,依上網加選之先後次序登錄至額滿為止(即先選先贏)

五、自95學年起,進修學士班一年級必修體育課程(0學分2小時)係隨班上課,故無須選課,大二以上體育為選修課程(2學分2小時);日間學士班一、二年級必修體育課程(含重修生),依志願至多選填四門,最後由系統一次處理分發。

六、重補修必修體育課程者,一學期以2門為限。日間學士班大三、大四及進學班大二以上學生可選修體育課程,惟一學期以1門為限(體育課程,一學期合計至多修習2門)。

七、隨班共同必修課,以修習本系本班且不可退選為原則。若與重修課程衝堂等特殊原因須退選者,請至開課系所辦理退選。

八、 具教育學程身份之學生始可選修教育學程課程,請依教育學程中心之規定辦理。

九、選修通識課程在預選階段時,每人至多點選五個志願(不衝堂之情況下),再從此五志願中,依志願順序、年級順序(大四優先)進行亂數抽籤,抽取二門。

十、預選作業結束,課程經亂數抽選、擋修判別等電腦處理後, 請同學逕行於公告之時間上網查詢預選結果,並據預選結果之課程資料辦理加退選。

十一、加退選結束後,學士班共同選修課程選課人數未達18人、系定選修課程選課人數未達10人、研究所選修課程選課人數未達3人、研究所核心課程選課人數未達2人時,停開該課程。

十二、請於加退選時間截止前,上網確認選課結果,並按「確認」鍵送出,逾期未送出確認結果者,教務處將依系統記載作為你個人選課結果,且將依此計算學期成績。任何選課問題請於加退選時間截止前洽教務處註冊課務組辦理。

十三、選課未達最低應修習學分數或已註冊未選課者,經公告通知選課,仍未於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選課手續者,應即令辦理休學。

十四、需繳交學分費(含個別指導費)之學生,未如期繳清學分費者,依本校「學則」第19條規定:應繳納之學分費未如期繳清者,該筆款項(含5%滯納金)即併至下一學期註冊費計算辦理。

十五、日間部延修生修習學分繳費,應依修習學分實際上課時數繳費,超過9小時者,則收取全額學雜費

 

四、如何選修共同必修課程

 

※如何選修(日間部)共同必修課程

                                                                                                   通識教育中心98.06.18修正

 

有許多同學不知如何選修通識課程,非常可惜,這樣無法達成通才教育的目標。據通識教育中心表示,修習通識課程有些原則必須注意:

 

一、94學年度起日間部學生於畢業前共同必修學分為30學分(含國文4學分、英文4學分、基礎理論領域12學分-至少3門、一般通識領域10學分),其中一般通識領域10學分,本中心建議依你的求學規劃,將此10學分作最好的安排,選擇對你未來進修或工作最有幫助的課程,那才是最明智的抉擇。

二、上述「基礎理論領域」的課程包含有:「藝術概論」、「心理學」、「中國文化史」、「西洋文化史」、「台灣史」、「文化人類學」、「哲學概論」、「社會學」等8門,皆為學年課,4學分之課程。自94學年度起,規定大一入學新生,至少選修12學分(3門)始能畢業。

三、日間部電腦及國防教育系列課程,屬「校訂選修」之範疇,其選修學分無法抵免通識必選之10學分,但可納入畢業總學分數計算。

四、目前日間部通識課程有五個時段排課,分別是:星期一,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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