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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成績優異學生獎學金實要點

 

941220學生助學金理委會議

950613學生助學金理委會議

970110臨時生獎助金管委員會議修訂

 

 

 

 

一、依:本校學生獎助金管理辦法第四之規定辦理。

二、目:為獎勵成績優之同學發給獎學。三、類

(一)般學生成績優異學金:包括大學、進修學士班(含在職進修專班、延生)。

(二)究生成績優異獎金:不含在職進專班。四、選

(一)般學

1、成績優學生拔,前學期操行成績須80分(含以上,以學成績比較,錄取前3名。

2、前一學所修學分無及格科目(含本、輔系、雙主修

3每學期辦次,由學務於學開學後個月內擷取各系(轉生之(班,由系認一學期績前3學生名,送教務處查後核定

4、學業成績同一名次有1人以上時,得辦理獎勵

(二)究生:

1、每學期辦理一次,各系所依下列獎原則自行訂定標選拔

1)學術著作、展創作發表與學術討會活動之參與。

2)學業成績表現。

3)系、所務活動與及其他特殊貢

2、於學期開學後一個內由各系所選拔系所1成績優研究生,並將名冊及績選拔標準送學處。

五、獎勵:

(一)般學生:第一名發獎學金3000元及狀,第二、三名發獎

(二)究生:每名頒發學金5000元及獎

獎學金如因時性無法即時開會先陳請長核定辦理後

提會審追認。

七、本點經本校學生獎學金管理委員會論通過陳請校長定後實施,修

訂時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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